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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国各省药品招标进展及2014年趋势和特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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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国各省药品招标进展及2014年趋势和特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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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国各省招标让位于基药招标,上半年按照要求组织完成了“回头看”工作,随后,山东、江苏、河北、上海、广东等省新招标规则征求意见稿重点内容相继公布或流出,对市场影响较大。  2013年药品招标工作并未大面积铺开,但各重要试点省份均有所表态,已经公布文件的省份将会对随后各地的操作模式产生较大影响。接下来的2014年必将为招标大年,各省基药及非基药招标文件将陆续公布出台。为此,总结2013年全

  2013年,全国各省招标让位于基药招标,上半年按照要求组织完成了“回头看”工作,随后,山东、江苏、河北、上海、广东等省新招标规则征求意见稿重点内容相继公布或流出,对市场影响较大。

  2013年药品招标工作并未大面积铺开,但各重要试点省份均有所表态,已经公布文件的省份将会对随后各地的操作模式产生较大影响。接下来的2014年必将为招标大年,各省基药及非基药招标文件将陆续公布出台。为此,总结2013年全年各地招标形式,展望2014年的趋势和特点很有必要。本文据CFDA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宗云岗关于《2013药品招标新政策交流与探讨》的报告,将报告中的重点和精华部分为大家呈现。

  部分招标规则解读

  尽管新一轮招标没有全面铺开,但2013年前后,全国不少省份在药品招标相关工作上进行了创新,上述报告选择了部分具有特点的省份作为案例,解读相关省份的招标规则变化。

  安徽:2012年10月31日,安徽印发《2012年安徽省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成为首个开展县级公立医院药品招标的省份。与过去不同,安徽不再强调最低价中标,拟中标价格按照所有中标企业报价的平均价进行认定,技术标分值带入商务标。

  从技术标评审指标来看,药品质量类型、企业规模等项利于品种间拉开差距,尤其对大企业和高质量层次品种有利。小企业及低质量层次品种在技术标上的得分差距难以在商务标上弥补。安徽省此次中标企业将以内资中大型企业和药品质量层次高的品种为主。

  浙江:2013年7月1日,浙江发布《浙江省卫生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对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集中支付等薄弱环节进行了强化,要求执行全品种药品的集中采购工作,要以采购量前200位药品和专利原研药、新进医保品种、抗肿瘤药等为重点;同时,实施带量采购、“阶梯报价”,分类制定采购控制价,目的在于有效降低药品采购价格。

  上海:2013年8月1日,上海市内部讨论了《关于本市医保药品试行“带量采购”的实施方案》,提出由卫生行政部门与药企签署带量采购合同。全市医院前6个月医疗机构采购量总和为最小采购量,最小采购量再增加15%为预计采购量的设置,下半年或近三个月的药品招标数量根据前半年的药品销售量决定,浮动范围控制在增长15%以内,主要目的是以此控制医保药品采购数量,保证廉价药品的绝对数值。

  另外,鼓励原研药降价,原研药药价降幅大于10%的均纳入带量采购,小于10%的取降幅最大的2个品种实行带量采购。仿制药则需要通过激烈竞价,取价格最低的1~2家。

  江苏:2013年8月13日,江苏药品招标对质量分层进行了调整,结果显示,江苏药品招标分为4个质量层次,原研药、单独定价或优质优价药品、通过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药品在第二质量层次;通过新GMP产品放在与通过欧美GMP认证的产品在第三层次;普通GMP品种在第四层次;同时,将对1700多种通用名属于基本药物但未列入基药招采的品规实施降价,与基药中标产品价格联动并纳入基药采购。

  山东:2013年9月22日,山东省药采中心发布《山东省2013年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公告》。山东省此轮基药招标总体招标规则较为温和,坚持采用“双信封”评审方式,不强调唯低价中标,将质量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山东招标体现出质量层次兼顾、弱化原研药物的特点。在药品质量分层环节,该省没有提及“原研药”的字样;另外,还较明显地体现了质量优先的原则,比如未通过新版GMP“一票否决”获得经济技术标第一名(质量最优)产品直接中标,可进入二三级医院销售等。

  综合各省情况来看,在医保基金支付压力逐步加大、基药配比实施趋向严格的双重压力下,2013年我国药品招标形势主要体现以下四点:一是降价仍是主导,预计药品平均价格普遍下降;二是招标规则总体温和,竞争更趋优化,人为评分因素基本取消或弱化;三是全国各省药品中标价格基本形成联动机制,中标价格计算更加公开透明化;四是药品招标模式探索改革机制,探寻药品交易、竞价、配送、结算全过程电子化模式。

  广东创新模式 新一轮全国药品招标工作改革中,广东药品第三方电子交易模式较为引人注目,上述报告针对该模式作了重点解读。报告认为,该模式吸取广东省阳光采购经验:引入竞争机制,实行有限竞价;设置议价程序,公开进行价格谈判;设置直接采购目录,鼓励薄利药品生产供应;建立“黑名单”、诚信交易评价体系,规范市场。结合重庆药交所经验,新增在线监管、网上竞价、联合采购等功能。

  广东模式与重庆主体模式形式接近,但本质不同,最大区别在于广东采用“竞价”模式而重庆采用“议价”模式。

  在交易模式亮点上:

  一是“宽准入”,所有合法、合规以及合标准的药品都能进入平台进行交易,有利于市场充分竞争;

  二是“随时入”,有利于新批药品及时进入市场挂牌交易;

  三是交易采用“双盲”竞价,可有效堵塞招标寻租“黑洞”;

  四是实行“在线监管”,加大违规处罚力度,有利于促进行业公开透明竞争;

  五是药品在线交易能够体现“招采合一、量价挂钩”;

  六是进一步保障和扩大低价药目录范围,实行挂网直接采购;

  七是在线结算能够进一步提升行业运行质量;

  八是改善和提高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水平。

  入市价制定上,通过“就低三原则”制定入市价。

  一是厂家同一品规取全国最低5个省中标价平均值(独家品规取全国最低3个省中标价平均值)与广东省现行采购价两者之间取低值作为入市价;

  二是同生产企业同通用名同质量层次不同剂型、不同规格药品之间,入市价应符合差比价规则,不符合差比关系的以单位含量入市价低者进行差比价换算(中成药除外);

  三是政府定价品种,按上述方法计算得到的入市价与广东省价格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最高零售价扣除医疗机构顺加差率后的价格不同的,以低值作为入市价。

  质量分组要求以广东现行有效物价文件按相关工作程序划分。暂无政府定价的品种不区分质量层次,统一视为GMP品种分组。继续按“双信封”方式执行基本药物招标,基本药物招标经济技术标10分、商务标90分,每次竞价选择综合分排名第一的品规作为中标品规进行全省采购配送,而对部分采购使用量大的品规根据实际需求状况选择综合得分最高的2~4个品规为交易品种,全省分2~4个区域供应。

  按月汇总,每月竞价,每轮网上竞价报价只报1次,在一天内完成;报价不得高于入市价。

  未来看点

  总体来看,药品招标的基本趋势已经形成,但影响的因素仍然是多方面的。在政府宏观层面,药品招标工作被看作是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有效方法之一,也是进行有效“反腐”的措施,体现药品购销公开、公正、公平,增强透明度的措施之一;在药品监管层面,药品质量监管必须通过电子化手段进行;在支付使用层面,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需要药品招标方式进行价格控制;在招标模式本身,当前挂网招标模式仍然无法解决只招不采、量价挂钩和及时回款的问题,市场开放程度仍然不够充分。可以判断,随着机构改革调整到位,招标主体将进一步放开,“政府主导”或向“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转变。

  今后药品招标将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药品降价仍是今后主导趋势,药品质量和药品价格的关系将更加优化与合理;

  二是药品招标的电子在线交易(结算)模式会是今后的一个探索方向;

  三是人为评分因素将逐步被客观指标评分计算法取代;

  四是全国价格联动方式(上下联动、左右联动、全国联动)将成主导;

  五是药企品牌价格全国维护重要性凸显;

  六是市场竞争策略需要从全国“一盘棋”角度进行优化;

  七是医院采购管理水平需要提高,或成医院药房托管的“催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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